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網路時代,各種由 bottom-up 而起的創新發想,精彩、絢爛、五花八門,但也不時踩到法律界線,尤其在台灣金融圈,這個只要法令沒說可以,就通通不行做的黃金城,Fintech 創新之路更顯得崎嶇匍匐。當人人都在講法、遵法,台科大資管系特聘教授盧希鵬卻大膽說:愈守法,台灣的經濟愈停滯!他如何看待 Fintech 創新與法律的關係?

「沒有踩在法律線上的創新不叫創新!」盧希鵬說,過去幾年台灣犯了一個大錯,就是要大家都守法,守什麼法?守工業時代建立的法,這套法律是過去 20 年為工業時代的環境一一建立的,一旦守在法律的框架中,所有經濟就停滯不前,因為所有創新都變違法!

盧希鵬開玩笑說,一個新點子要看創不創新,就看他有沒有違法。一個沒有違法的創新,怎麼會是創新!舉例來說,電子商務(EC)一開始違法,因為所有商家都沒有繳稅;Airbnb 也違法,因為所有民宿業者也沒繳稅;Uber 也違法,因為所有司機沒有牌照,你可以看到 Fintech 也違法,因為他們不是金融業,卻去做金融業的事情。

從早期的阿里巴巴、電子商務、Airbnb、Uber 都違法,但是他們也都創新。盧希鵬提醒,今天如果集團裡、銀行裡想到的創新都是合法的,那就要小心了,表示創新能量不足,脫離不了工業時代的規範與思維。
同樣的,台灣的主管機關若一直覺得違法的東西不能做,那麼整體的經濟產業就會一直停留在工業時代裡頭,無法朝網路時代邁進了!

法律為了什麼而存在

這是一個秩序(rules)遇到混沌(chaos)的時代,要殺出重圍,得要回過頭思考「法律存在的意義」,究竟台灣要建立一個法律發展是為了社會而存在的環境?還是社會發展是為了法律而存在的環境?
盧希鵬建議,這是每一個人,包括主事者都需要去思考的問題。一旦決定法律的原點,也將主導台灣經濟產業發展的方向。

台灣的金融情況也是一樣,早期只要蓋下一頂大帽「違法,太危險了!」所有的數位金融創新就被鎖在銀行金庫裡,不見天日,因此創新、轉型的速度才特別遲緩。盧希鵬觀察,整個金融環境一直到前金管會主委曾銘宗認為 Fintech 是破壞性創新,政府應該要設法幫助台灣金融業轉型之時,才慢慢推動台灣金融業往 Bank 3.0 階段移動,不過也因為曾銘宗當時的身份,有保護金融從業人員之責,因此,即使開了個頭,但創新的步伐依舊顢頇。

台灣如果要更積極發展 Fintech,盧希鵬建議,就要讓法律為社會的經濟發展而存在,而不是讓經濟發展受到固有法律的牽絆。

風險不是規避,而是需要管理。

更多有關台灣發展Fintech的建議,請看精彩全文!(作者:盧 希鵬)

本文未完,精采全文詳見Fintech:沒有違法的創新不叫創新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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